各新三板市场参与主体:
为积极推进新三板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新三板发行人业务,现将修订后的《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公司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