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期权经营机构:
为规范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市场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期权业务专区“通用报送”专栏上传,上传文件名为“关于《组合策略业务指引》的反馈意见”。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