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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落实国务院和证监会有关部署,切实降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成本,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降低融资费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自202271日起2025630,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免收取上述期间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现券交易及约定购回式交易的结算费。

二、暂免收取上述期间民营企业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报企业性质。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