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网上业务平台>基金业务服务专区>通知公告

字体大小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运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5

各公募基金业务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运作,支持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本公司对《机构投资者场外投资登记结算支持平台业务指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运作指引》,现予以发布,并自2025年9月5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运作指引


中国结算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