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配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下统称“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改革,支持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业务,我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结算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指南》自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公布的《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5年9月30日